法官教你打官司丨我要起诉!要准备哪些材料?
民事案件起诉指南
一、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符合哪些条件?
⑴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⑵有明确的被告;
⑶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⑷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民事案件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民事案件中,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提交符合规定的材料, 包括:
(1)起诉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起诉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的,应当提供组织机构被注销的情况说明;
(2) 委托起诉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3) 具体明确的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
(4) 起诉状原本和与被告及其他当事人人数相符的副本;
(5) 与诉请相关的证据或者证明材料。
当事人提交的起诉状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没有补正的,退回诉状并记录在册;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经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裁定不予受理。
三、民事起诉状包括哪些内容?
民事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⑴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⑵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⑶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⑷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四、除了提交起诉状外,还需要提交哪些材料给法院?
⑴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居民身份证原件以供核对,原告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代为立案的,诉讼代理人仅提交原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即可,无需提交原告居民身份证原件;
⑵原告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被告为法人的应提供其工商登记材料,被告为公民(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户籍证明。
原标题:《法官教你打官司丨我要起诉!要准备哪些材料?》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