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锡全:甲骨文“吉”字新探
甲骨文中的“吉”字,现据刘钊主编《新甲骨文编》(增订本)排列如下(分组)[2]:
不难看出,其先后演变关系当为:[3]
甲骨文单字又见有下列形:[4]
姚孝遂主编《殷墟甲骨刻辞类纂》“字形总表”列入2023号,辞例见749页,存疑未释。[5]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也有单独的(475版)、 (203版等),详后。[6]
西周初期(或商晚)金文还见有此字,见于陕西扶风飞凤山西周初器墓葬M7所出铜斧,报告称“天斧”。斧正面靠銎部有一阳刻“ ”,中部有一阳刻“”。斧长10.5、刃宽4.5厘米(报告附图五-3器;图七拓片)。执笔者刘明科认为:“M7所出天斧上的铭字和族徽值得注意”,天字头为阳刻,“这种写法只在甲骨文中发现,天斧天字当是受甲骨文影响”。“‘’可能也是族徽”。[7]
学术界对及“吉”字构形,至今说法不一。《甲骨文字诂林》收录有各家之说,主要意见如下:[8]
1、形,王襄释亯。孙诒让疑为“豆”之省,又疑是“㿝”。笏之(高鸿缙)释“辉”。张秉权疑为“享”字,姚孝遂按语以为“极有可能”。《小屯南地甲骨》1162页以为“字不识,疑为祭名”。或释“吉”。
2、(吉)字,上部所从,叶玉森认为“像石锋形”,吴其昌以为像斧形,劳干以为像圭形。姚孝遂按语:“石锋之说不可据。戈、斧之类则较为近似。用为吉凶之吉,与其本形无涉”。王辉认为吉字所从的,“我们也不妨看作圭形”。[9]
3、于省吾先生曾认为,象竖起来的勾兵之形,“初文象置句兵于
卢之上,本有保护坚实之义,故引申之为吉善、吉利也”。[10] 先生的《释吉》未收入《甲骨文字释林》。[11]
4、朱芳圃认为“吉”字所从的“”是“
”的初文,古音与“吉”相近,从“口”乃附加之形符,为利器,“故引申有善实坚固之意”。[12]
5、裘锡圭认为,于、朱二氏认为“吉”所从的象兵器,“吉”有坚实之义,这两点是可取的。至于所象兵器的具体种类,当从于说定为勾兵。朱氏为了迁就“吉”字之音,以 为“
”字初文,恐不可信。认为“古人是在具有质地坚实这一特点的勾兵的象形符号上加上区别性意符‘口’,造成‘吉’字来表示当坚实讲的‘吉’这个词的。”“由此可知,‘吉’字的本义就是坚实。吉利之义究竟是‘吉’字的引申义还是假借义有待研究”。认为铜器铭文常见的“吉金”之“吉”用的正是坚实这一本义。认为近人往往认为吉金之“吉”取吉祥、吉利之义,这是不正确的。《辞海》说“吉金犹言善金”,也不够确切。[13]最近又倾向于“吉”之所从为“圭”,来源于形音相近的“戈”,进而涉及到辞书编写“圭”的取义问题。[14]
6、《花东》整理者认为,“殷墟所出的商代玉器中,玉戈、圭、璋等头部均作三角形,体呈长条形,与形近,可能是此类器物的泛称”。[15]
7、李学勤认为,“是象形字,上端有三角形尖,下部为长方条形,当释作圭”。[16]蔡哲茂也倾向于释“圭”,并将从“”诸字均释从“圭”。[17]。张玉金认为,“吉”字的上部分可独立成字,并不像勾兵之形,而是像圭之形。“圭”也具有坚实的特点,“吉”的本义仍应视为坚实。[18]陈剑倾向释为“圭”,“近年不止一位研究者进一步结合辞例明确将上举字形释为‘圭’字,当可信”。同时,也倾向孙庆伟的“推断”,认为实用兵器“戈”用为礼器后,其取得新名的“圭”,就是将原来的读音略加改变而来。[19]还有一些学者也倾向释为圭。[20]王蕴智认为,商代甲金文的之形应是“士”字的初文,可读为“圭”,“士”与“圭”乃同源字。[21]丁军伟倾向此说。[22]
8、王晖不同意将释读为“圭”,赞同戈头说,认为其字即“戛”(戟),戟头同戈头。[23]李发认为“吉”字“从圭,从口,圭亦声”,字形源于兵器戣。[24]
9、还有其他说法。如许进雄认为“吉”字象型笵置于坑中之形。[25]季旭升认为上端所从的勾兵也就是“钺”的象形,“王”即钺之分化,士、王同形,也是斧钺。[26]。或以为象“簋”形等。[27]
1、形,王襄释亯。孙诒让疑为“豆”之省,又疑是“㿝”。笏之(高鸿缙)释“辉”。张秉权疑为“享”字,姚孝遂按语以为“极有可能”。《小屯南地甲骨》1162页以为“字不识,疑为祭名”。或释“吉”。
2、(吉)字,上部所从,叶玉森认为“像石锋形”,吴其昌以为像斧形,劳干以为像圭形。姚孝遂按语:“石锋之说不可据。戈、斧之类则较为近似。用为吉凶之吉,与其本形无涉”。王辉认为吉字所从的,“我们也不妨看作圭形”。[9]
3、于省吾先生曾认为,象竖起来的勾兵之形,“初文象置句兵于
卢之上,本有保护坚实之义,故引申之为吉善、吉利也”。[10] 先生的《释吉》未收入《甲骨文字释林》。[11]
4、朱芳圃认为“吉”字所从的“”是“
”的初文,古音与“吉”相近,从“口”乃附加之形符,为利器,“故引申有善实坚固之意”。[12]
5、裘锡圭认为,于、朱二氏认为“吉”所从的象兵器,“吉”有坚实之义,这两点是可取的。至于所象兵器的具体种类,当从于说定为勾兵。朱氏为了迁就“吉”字之音,以 为“
”字初文,恐不可信。认为“古人是在具有质地坚实这一特点的勾兵的象形符号上加上区别性意符‘口’,造成‘吉’字来表示当坚实讲的‘吉’这个词的。”“由此可知,‘吉’字的本义就是坚实。吉利之义究竟是‘吉’字的引申义还是假借义有待研究”。认为铜器铭文常见的“吉金”之“吉”用的正是坚实这一本义。认为近人往往认为吉金之“吉”取吉祥、吉利之义,这是不正确的。《辞海》说“吉金犹言善金”,也不够确切。[13]最近又倾向于“吉”之所从为“圭”,来源于形音相近的“戈”,进而涉及到辞书编写“圭”的取义问题。[14]
6、《花东》整理者认为,“殷墟所出的商代玉器中,玉戈、圭、璋等头部均作三角形,体呈长条形,与形近,可能是此类器物的泛称”。[15]
7、李学勤认为,“是象形字,上端有三角形尖,下部为长方条形,当释作圭”。[16]蔡哲茂也倾向于释“圭”,并将从“”诸字均释从“圭”。[17]。张玉金认为,“吉”字的上部分可独立成字,并不像勾兵之形,而是像圭之形。“圭”也具有坚实的特点,“吉”的本义仍应视为坚实。[18]陈剑倾向释为“圭”,“近年不止一位研究者进一步结合辞例明确将上举字形释为‘圭’字,当可信”。同时,也倾向孙庆伟的“推断”,认为实用兵器“戈”用为礼器后,其取得新名的“圭”,就是将原来的读音略加改变而来。[19]还有一些学者也倾向释为圭。[20]王蕴智认为,商代甲金文的之形应是“士”字的初文,可读为“圭”,“士”与“圭”乃同源字。[21]丁军伟倾向此说。[22]
8、王晖不同意将释读为“圭”,赞同戈头说,认为其字即“戛”(戟),戟头同戈头。[23]李发认为“吉”字“从圭,从口,圭亦声”,字形源于兵器戣。[24]
9、还有其他说法。如许进雄认为“吉”字象型笵置于坑中之形。[25]季旭升认为上端所从的勾兵也就是“钺”的象形,“王”即钺之分化,士、王同形,也是斧钺。[26]。或以为象“簋”形等。[27]
我们认为,上列诸说均有一定道理,但究竟如何确定,还需要进一步探讨。思泊先生的《甲骨文字释林》没有收入《释吉》,表明先生并未坚持个人意见。思泊先生在指导我们翻阅《甲骨文合集》时曾讲到,“吉字的构形还需加以研究”。估计当时可能就是听到先生的这个意见后才开始考虑这个问题的。
我们倾向独体的 与 等字所从之形类同、均为某种器物之形的意见,但等像哪种器物形还需仔细甄别。
目前似乎倾向其形似“圭”而直接将其释读为“圭”的意见较多。其实,只要将其与实物圭比较,不难看出二者之间的差别(尽管有的制作很相近,毕竟有别)。商代的玉圭,有两种形式,一种平首,一种尖首平端,作下列形。与(圭)明显不同,不但缺少下面部分,而且上部也有差别。这一点,王晖所述较详,此不赘述。
孙庆伟广泛收集墓葬材料,对有关问题作了有益的探讨。他在比较随葬玉圭、玉戈时曾有如下论述:[28]
由此推断,当一件形状为“戈”的瑞玉完成后,为区别于其日常用器以示珍重,故被赋予新名而称为“圭”。
根据戈、圭在器物形制、制作工序和出土位置上的相似性,可以判定两者其实是同一类器物,所谓的圭不过是省略了内部的戈而已。戈与圭异名同实,只是因为其使用场合不同而名称有别......
在周代,当某种日常用器被用于礼仪和宗教场合时,它们也通常被赋予新的名称,这在《礼记·曲礼下》罗列有多项,如:
“凡祭宗庙之礼,牛曰一元大武,豕曰刚鬣,豚曰腯肥,羊曰柔毛,鸡曰翰音,犬曰羹献,雉曰疏趾,兔曰明视;脯曰尹祭,槀鱼曰商祭,鲜鱼曰脡祭;水曰清涤,酒曰清酌,黍曰芗合,粱曰芗萁,稷曰明粢,稻曰嘉蔬,韭曰丰本,盐曰咸鹾;玉曰嘉玉,币曰量币。”
由此推断,当一件形状为“戈”的瑞玉完成后,为区别于其日常用器以示珍重,故被赋予新名而称为“圭”。
根据戈、圭在器物形制、制作工序和出土位置上的相似性,可以判定两者其实是同一类器物,所谓的圭不过是省略了内部的戈而已。戈与圭异名同实,只是因为其使用场合不同而名称有别......
在周代,当某种日常用器被用于礼仪和宗教场合时,它们也通常被赋予新的名称,这在《礼记·曲礼下》罗列有多项,如:
“凡祭宗庙之礼,牛曰一元大武,豕曰刚鬣,豚曰腯肥,羊曰柔毛,鸡曰翰音,犬曰羹献,雉曰疏趾,兔曰明视;脯曰尹祭,槀鱼曰商祭,鲜鱼曰脡祭;水曰清涤,酒曰清酌,黍曰芗合,粱曰芗萁,稷曰明粢,稻曰嘉蔬,韭曰丰本,盐曰咸鹾;玉曰嘉玉,币曰量币。”
由此推断,当一件形状为“戈”的瑞玉完成后,为区别于其日常用器以示珍重,故被赋予新名而称为“圭”。
这只是根据他个人的认识作出的“推断”,并非“戈”一定就称为“圭”。文献中似乎没有见到“戈”被称为“圭”的例证。所谓《礼记·曲礼下》,是讲用于祭祀要选择什么样的物品最好,如一头肥而脚大的牛,鬃毛刚硬的肥猪,肥的小猪,毛细柔软的肥羊,羽毛美而善鸣的鸡等,并非说生活中的这些物品都改名称了。用于祭祀的“圭”未见有改称“戈”,或者“戈”改称“圭”的记述。
因此,根据这种“推断”认为戈就是圭,恐有不妥。戈、圭是两种不同的器物,虽然部分形近,但不宜认定就是一字。由此进一步认为甲骨文的为戈亦即圭的意见,就还需慎重考虑。
前列组卜辞之所从,以及后列《花东》475版的,与商代的勾兵虽有些类似,但也不完全相同。就是所从,也与兵器“戈”有别。[29]主要是:
1、与 “吉”字所从之等上部更象斗笠形,基本多呈等腰三角形状,与戈头有的有弧度且上部呈三角尖有所区别。
2、商代金文、甲骨文已有“戈”字,作下列形:[30]
戈头的确与横置形近似,但“吉”由到 等形的演变,与“戈的演变不尽相同(甲骨文戈一般作,作罕见,见于《屯南》2194,《合补》10641)。
3、戈、戛、戣与吉虽然读音较近,但卜辞文意似乎也不支持释从戈或戛、戣。况且,确定一个字形也不能仅据这一点。
至于晚期及西周的“吉”字,或从所谓“王”“士”作 等者,则是由演变逐渐线条化的结果,不是从“王”,与“王”为“斧钺”没有多大关系。[31]。这一点及有关字形演变,我在《告、吉辨》小文曾谈及。前举王蕴智文也分析较详,读者可以参阅。他认为:
过去有学者据此曾以为士字和吉字所从的“士”是由王字演变来的,这其实是不对的。商末周初的士字虽然在末一笔上写得与王字比较接近,但二字在结体上从来就没有过共时的同形关系,更不是一个字。
过去有学者据此曾以为士字和吉字所从的“士”是由王字演变来的,这其实是不对的。商末周初的士字虽然在末一笔上写得与王字比较接近,但二字在结体上从来就没有过共时的同形关系,更不是一个字。
我们认为,王的分析有理。研究此字构形要以早期字形为依据,而不能颠倒。[32]
综合比较,当非从戈或钺。
甲骨文的确有从所谓“㿝”的字与形类同,这是属于形近而混,与造字本义无关。如下列从“㿝”之字的演变:[33]
其所从“㿝”的演变关系为:— — — —
至今尚未见到“吉”字有从 形者,故“吉”字所从不可能是“㿝”或“簋”字。
总之,及“吉”字所从,似戈非“戈”、非“圭”,也非“㿝”。
经比较分析,我们认为及 等所从,就是商代一种斗笠状的笄首(笄帽)形。
根据考古发掘,笄在新石器时代遗址及墓葬中就有发现。至商代,殷墟及殷墟外出土有各种笄,多为骨质以及玉石、象牙等制作,也有铜质。[34]粗钝的一端或刻出很多精细美丽的花纹,比较美观,形状多样。其中,有一种斗笠状笄帽的笄,帽下套环或不套环(骨质为骨环),笄帽下面有的还有横穿孔(有分体、连体两种)。作如下之形(后图10为平头笄):[35]
到西周早期还见有这种斗笠状笄帽。如陕西扶风云塘西周骨器制造作坊就有各式骨笄发现。其中有四件,“笄身呈圆柱状,顶端有子榫,可插入笄帽内。这类骨笄比较珍贵。”“发现的笄帽有两种”,一种为斗笠状,一种为“工”字形。[36]。斗笠状的笄帽与前面西周(或商晚)青铜斧上的 和字所从的可相互印证。
头部插笄分别插在冠上或发髻上,有女性也有男性。插在冠上者,如小屯西北地M18墓主人头前棺外遗留有骨笄25件和玉笄2件,呈椭圆形排列;侯家庄HPKM1550大墓殉葬坑49的一具人架,头顶上有骨笄一丛,约八、九排,总数在六、七十枚以上,呈孔雀尾式排列。插在“发髻”上者,如后冈圆祭坑少数人架的头部分别饰有一支骨笄。[37]妇好墓内北部玉笄就有 28 支,木匣内盛装骨笄有 499 支。[38]
笄头大致分为有装饰与无装饰两种。有装饰的一种,斗笠形笄出现较早,简洁美观,造字便捷,故殷人即选择以这种笄头(笄帽)代表笄。用笄头表示笄,犹如以牛头、羊头等代表整头牛、羊。
为笄有辞例可为佐证者(过去所见词义多不明),当数花园庄东地所出甲骨。根据本文意见并参阅有关学者研究成果,释读并罗列如下:[39]
《花东》193:乙亥:子叀(惠)白(笄)爯用,隹子若(见?)。
《花东》203:丙卜:叀(惠)子(笄)用眔䋙(珥),爯丁。用。
《花东》286:丙卜:叀(惠)(搓 瑳)(吉) (笄)爯丁。
丙卜:叀(惠)玄(笄)爯丁,亡䋙(珥)。
《花东》359:丙卜:叀(惠)小白(笄)囗。
《花东》363:丁卯卜:子劳丁,爯黹 (笄)一,䋙(珥)九。才(在),兽(狩)自斝。
《花东》475:乙巳卜:又(有)(笄),叀(惠)之畀丁,䋙(珥)五。用。
《花东》480:丙寅卜:丁卯子劳丁,爯黹(笄) 一、䋙(珥)九。才(在)。来兽(狩)自斝。
《花东》490:己卯:子见(献)以(笄)眔(厚)璧丁。用。己卯:子见(献)以(笄)于丁。用。
《花东》193:乙亥:子叀(惠)白(笄)爯用,隹子若(见?)。
《花东》203:丙卜:叀(惠)子(笄)用眔䋙(珥),爯丁。用。
《花东》286:丙卜:叀(惠)(搓 瑳)(吉) (笄)爯丁。
丙卜:叀(惠)玄(笄)爯丁,亡䋙(珥)。
《花东》359:丙卜:叀(惠)小白(笄)囗。
《花东》363:丁卯卜:子劳丁,爯黹 (笄)一,䋙(珥)九。才(在),兽(狩)自斝。
《花东》475:乙巳卜:又(有)(笄),叀(惠)之畀丁,䋙(珥)五。用。
《花东》480:丙寅卜:丁卯子劳丁,爯黹(笄) 一、䋙(珥)九。才(在)。来兽(狩)自斝。
《花东》490:己卯:子见(献)以(笄)眔(厚)璧丁。用。己卯:子见(献)以(笄)于丁。用。
193版末一字原报告以为“若”,姚萱疑为“见”,读献,认为“是在占卜爯何圭之后,再卜用爯白圭之卜,并卜是否由子来进献。”(博士论文“释文”44页)。“叀(惠)”,语气副词,用法见张玉金著作。[40]“爯”有举献之意。“子”为花东卜辞的占卜主体,亦即这批卜辞的主人,论者有不同意见,一般倾向“丁”指武丁,“子”为武丁子辈。[41]“白”指笄之色。
203版 ,原报告释
。朱岐祥释
,认为象人持首以献形,似为见字的繁体,读为献。花东卜辞多见“子见丁”例。与䋙同为子献的玉器贡品,宜并列。对比480版的“黹一、䋙九”可证。“眔䋙”在句意上是不可分割的词组,“用眔䋙”当为“眔䋙用”的移位句(《校释》995页)。刘桓以为 即“执”字。[42]䋙,原释文引李学勤说释为珥。《说文》:“珥,瑱也。从玉、耳,耳亦声。”“瑱,以玉充耳也。从玉,真声。《诗》曰‘玉之瑱兮’。”珥,就是珠玉做的耳饰,也称瑱、珰。《战国策·齐策三》:“薛公欲知王所欲立,乃献七珥。美其一。明日视美珥所在,劝王立为夫人。”此字陈剑释读为“聨”,认为是一种“附屬”,但也认为造字“应该是与当时人戴耳坠、耳饰的习惯有关。”。[43]“䋙”应指两耳之饰。
286版,姚萱(博士论文“字词丛考”部分171页)提到方稚松认为“吉”下原报告漏释“”。2019年6月2日晚笔者与发掘整理者刘一曼电话确认,此条“(吉)”下的确有字,报告再版时已经添加。,姚萱以为“搓”的表意初文,读为瑳。《说文·玉部》“瑳,玉色鲜白也。” 《山海经》中“吉玉”多见,诅楚文有“吉玉宣璧”。“吉笄”可能是玉色好的笄。也可能“吉笄”就是象牙笄。《仪礼·丧服传》:“吉笄者,象笄也。”第二条“叀”下为“玄”,颜色。《说文》:“黑而有赤色者为玄”。
359版,姚萱(博士论文13页)认为“叀”下一字原报告释“㿝”,改为“小白”(释文86页)。“小白笄”可能是指个体小巧的白色玉笄。
363版,“劳”字从李学勤释(参见姚萱论文释文87页注2),可与480版对照。黹,当指颜色或者花纹(李学勤意见类似),或许可以读为黼、黻之类字。《说文》:“黼,白与黑相次文。”“黻,黑与青相次文。”
475版畀,《说文》:“畀,相付与之。”
490版,朱岐祥认为,命辞的主要句型是“子见丁”,、、、璧均是献品。陈剑认为490片于己卯日数次贞卜“子”献“”送来的玉器于“丁”。“以”作实意动词,意为“送致(某物)”。[44]若如陈说,为人名,“以”为“送致(某物)”,那么此条之义为子奉献送致的笄及厚璧予丁。,与“良”字有别,似为“厚”字所从,疑读为厚。厚璧,即厚重之璧。或读“厚”为“玗”,认为是“岫岩玉”。《说文》:“玗,石之似玉者。”[45]
上举诸版之例与有关解释似可看出以下问题:
1、与䋙连举,䋙即珥,为耳饰,为笄,为头饰,均属于“子”向商王“丁”贡献的首饰。
2、笄与耳饰“珥”有密切关系,可能就是一套装饰物。上举203、286、363、475、480版同时出现笄与珥,当不是偶然的巧合。笄除了束发固冠外还有一个用途,就是悬挂首饰或耳饰。这种笄头需要带齿或笄帽。《诗经·墉风·君子偕老》:“君子偕老,副笄六珈。” 汉毛亨传:“笄,衡笄也。珈,笄饰之最盛者,所以别尊卑。”郑玄笺:“珈之言加也。副既笄而加饰,如今步摇上饰。”悬挂耳饰的情况以江西新干大洋洲乡出土的玉神人兽面形饰反映的最为具体,两耳带有一对玉玦,显然玉玦是垂下而不是塞入耳中的。“悬挂的方法,可能是利用革带或织带‘紞’穿过玉玦的缺口,然后扣入笄帽,再插于发中,玦的缺口狭窄,戴上之后不易掉下。”[46]“笄珥”是古代妇女常用以装饰发耳的饰件。如:《列子·周穆王》:“设笄珥,衣阿锡。”《淮南子·修务训》:“尝试使之施芳泽,正娥眉,设笄珥,衣阿锡。” 高诱 注:“笄,妇人首饰;珥,瑱也。”
新干大洋洲商墓所出玉神人兽面形饰
3、有颜色白、玄,及花纹黹等,笄也有不同颜色和质地。出土实物除骨笄、玉笄外还有象牙笄。如殷墟墓葬就出有象牙笄[47];山东滕州前掌大墓地(商代)也发现有象牙笄,头部后侧有两件象牙笄,似是上下插笄,或往斜上方插笄,另后侧偏头顶处有一象牙笄,似是往斜下方插笄。[48]若286版“吉笄”确指象牙笄,见于甲骨文,也当不是偶然的巧合。
4、与玉、璧之类同举,均属于玉类,笄也有玉质,等级高。
应该就是笄。武丁配偶妇好墓出土玉器及各种笄很多,说不定有的就属于“子”所献。
因此,花东卜辞的可以释读为“笄”。[49]
“(吉)”就是从“口”“(笄)”声的形声字。笄,见母脂部。吉,见母质部。笄与吉不仅双声,而且韵部阴入对转,几乎就是同音字。《仪礼·士冠礼》:“皮弁笄,爵弁笄。”郑玄注:“笄,今之簪。”《说文》:“笄,簪也。从竹,幵声。” 甲骨文“妍”字作
等,头上插两枚或多枚平头笄,裘锡圭认为即“妍”字初文。丅为“幵”所从“干”的本来写法。[50]幵,见母元部。妍从幵声,疑母元部。吉、笄、妍等字音义相近。
笄是头饰,也称为簪,用以插定发髻或弁冕。据典籍,古安髪之笄男女皆有,固弁冕之笄只有男士才用。古女子15岁成年许嫁,行笄礼。《仪礼·士冠礼》:“女子许嫁,笄而醴之称字。”《礼记·曲礼上》:男子“二十曰弱,冠。三十曰壮,有室。”《仪礼·士冠礼》:“宾揖之,即筵坐。栉,设笄。宾盥,正纚如初。”贾公彦疏:“凡诸设笄有二种,一是紒内安发之笄;一是皮弁爵弁及六冕固冠之笄。”
因笄是常用饰物,多种多样,实用美观,贵族多将其陪葬,殷墟墓葬中发现有大量的各种发笄。这些笄的一端被制作成夔龙形、鸟形、圆盖形等,还有精细的花纹,有的还在文饰中镶嵌了绿松石,显得十分华贵。可见发笄已经成为贵族的一种重要的装饰品。[51]
由于“吉”字所从是笄首,而笄也是一种实用漂亮的首饰,用来束发、束冠、使头发、冠冕结实、固定,而且漂亮,笄的末端尖锐,所以“吉”及从吉之字有结实牢固之义,引申则有首、始、善、吉利等义。
《释名·释言语》:“吉,实也,有善实也。”从“吉”的字词如发髻、结发、结束、结实等,均有牢固、结实、约束等义。
《周礼·天官·太宰》:“正月之吉。”郑玄注:“吉,谓朔日。”孙诒让正义:“盖每月气朔之始,通得为初吉,省文则曰吉。”即农历每月初一(首日)为吉日。《周礼·地官·大司徒》“正月之吉始和”贾公彦疏:“吉者,月朔也。”《论语·乡党》:“吉月,必朝服而朝。”刘宝楠正义:“吉训善,亦可训始,故凡始月始日,皆以吉名之。”
吉训善,典籍常见。如《说文》:“吉,善也。”《易·贲·象传》“六五之吉,有喜也”惠栋注引《说文》。《书·皐陶谟》:“彰厥有常,吉哉。”孔安国传:“吉。善也。”《仪礼·士冠礼》:“令月吉日。”郑玄注:“令、吉皆善也。”《书·盘庚》:“汝不和吉言于百姓。”蔡沈集传:“吉,好也。”《广韵·质韵》吉,吉利。
《广雅·释诂》:“妍,好也。”《文选·陆机<文赋>》:“妍蚩好恶。”刘良注:“妍。美也。”《资治通鉴·宋纪一》:“浩纤妍洁白如美妇。”胡三省注:“妍,美好也。”《方言》:“自关而西,秦晋之故都谓好曰妍。”
因此,吉的本义就是固发结实,引申则有首、始、善、美、吉利等义,源于“吉”的功用与外观。卜辞中“吉”字出现最多者就是“王占曰吉”,表达善、好、吉利之义确切无疑,也就无需多言了。
至于从 等形之字多可释从“吉”,及“吉”字所从与“士”的关系,容以后另行讨论。
附一:石璋如《殷代头饰举例》附图)
附二:1981年前《释吉》旧稿第一页
1981年前初稿于吉林大学
2016年修改
2019年8月改订于北京无为斋
附录:
*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甲骨学大辞典”(项目号:18ZDA303)阶段性成果之一。
[1] 黄锡全:《告、吉辨——甲骨文中一告二告三告小告与吉大吉弘吉的比较研究》,《吉林大学研究生论文集刊》1982年1期,收入黄锡全《古文字与古货币文集》,文物出版社,2009年。
[2] 刘钊主编:《新甲骨文编》(增订本),57-58页,福建人民出版社,2014年。文中除导师于省吾先生称“先生”外,其余一律不加“先生”字样,以便统一。
[3] 至于王蕴智文提到《合集》21124是否一定是“吉”字,待考。若的确是,所从当属本文认为的“笄”首的一种。吉字演变,可参见上列拙文《告、吉辨》附表。
[4]刘钊主编:《新甲骨文编》列入763页“圭”字条下。
[5] 姚孝遂主编:《殷墟甲骨刻辞类纂》2023号749页,中华书局,1989年。
[6]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着:《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286、203、363、480、490、193等片,云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朱岐祥:《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校释》,东海大学中文系语言文字研究室,2006年印行。姚萱:《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卜辞的初步研究》,首都师大2005年4月博士论文。
[7]宝鸡考古队 扶风县博物馆:《扶风县飞凤山西周墓发掘简报》,《考古与文物》1996年3期13页。
[8] 于省吾主编:《殷墟甲骨刻辞類纂》第三册1976页,第一册710页,中华书局,1996年。
[9]王辉《殷墟玉璋朱书文字蠡测》,《文博》1996年5期。
[10] 于省吾:《双剑誃殷契骈枝三编》28页,可参见于省吾著作集:《双剑誃殷契骈枝·双剑誃殷契骈枝续编·双剑誃殷契骈枝三编》295页,中华书局,2009年。
[11] 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中华书局,1979年。
[12] 朱芳圃:《殷周文字释丛》5-6页,中华书局,1962年。
[13] 裘锡圭:《说字小记》之“五、说吉”,《北京师院学报》1988年2期,收入《裘锡圭学术文集》卷三416页,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
[14]裘锡圭:《谈谈编纂古汉语大型辞书时如何对待不同于传统说法的新说》,《辞书研究》2019年3期。
[15] 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著:《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193片,云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又见刘一曼 曹定云:《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卜辞考释数则》,《考古学集刊》第16集,科学出版社,2006年。
[16] 李学勤:《从两条<花东>卜辞看殷礼》,《吉林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4年3期。
[17] 蔡哲茂:《说殷卜辞中的“圭”字》,中国文字学会,河北大学汉字研究中心编《汉字研究》第一辑308-315页,北京学苑出版社,2005年。
[18]张玉金:《殷墟甲骨文“吉”字研究》,《古文字研究》第26辑,中华书局,2006年。
[19]陈剑:《说殷墟甲骨文中的“玉戚”》,台北中研院史语所《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 第七十八本第二分册423页,2007年。
[20] 扬州:《甲骨金文中所见“玉”资料的初步研究》,2007年首都师范大学博士论文。扬州《说殷墟甲骨文中的“圭”》,《山西档案》2016年3期。董莲池、毕秀杰:《商周“圭”字的构形演变及相关问题研究》,华东师大《中国文字研究》第13辑,2010年。高玉平、陈丹:《“吉”、“圭”蠡测》,湖南师大《古汉语研究》2015年4期。
[21]王蕴智:《释甲骨文字》,《古文字研究》第26辑,中华书局,2006年。
[22] 丁军伟《士、吉浅论》,《华夏考古》2018年2期。
[23] 王晖:《卜辞字与古戈头名“戛”新考———兼论字非“圭”说》,《殷都学刊》2011年2期。
[24] 李发:《说甲骨文中的“圭”及相关诸字》,西南大学《出土文献综合研究集刊》第二辑,巴蜀书社,2015年10月。
[25] 许进雄:《谈与金有关的字》,《殷都学刊》1992年2期。
[26] 季旭升:《谈甲骨文中“耳、戊、巳、士”部中一些待商的字》,香港中文大学中文系中国文化研究所编集:《第三届国际中国古文字学术研讨会论文集》,1997年10月。
[27]见何景成编撰:《甲骨文字诂林补编》491、663页,中华书局,2017年。可参见沈培:《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㿝”字用为“登”证说》,《中国文字学报》第一辑,商务印书馆2006年12月,40-52页。
[28] 孙庆伟:《周代用玉制度研究》144页,2003年4月北京大学文博学院博士学位论文;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8月出版,197页。
[29]要说与商代兵器有点接近者,就数直内三角形援戈,可参阅朱凤瀚:《中国青铜器综论》中1028页线图。但通盘考虑,此说不可取。
[30] 见董莲池:《新金文编》1702页,作家出版社,2011年。刘钊主编:《新甲骨文编》718页。
[31]可参阅林沄《说王》,《考古》1965年6期,收入《林沄学术文集》,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
[32] 至于士,指男子,可能与男子成年“冠笄”有关。士,崇母之部。笄,见母脂部。二字读音也近。拟另行讨论。
[33] 可参见刘钊:《新甲骨文编》706、320-322页从㿝等字。
[34] 在郑州商城、安阳殷墟等地的遗址、墓葬有发现,可参见余杰:《商代头饰与发式研究》52-53页,郑州大学历史学院2013年5月硕士学位论文。吴爱琴:《说笄》,《史学月刊》2007年1期。
[35] 图1、2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殷墟发掘报告》(文物出版社,1987年),出自后冈圆祭坑,277页有文字说明。1见图版捌拾·9骨笄,标本HGH10③:2;2见277页图二0四·2,标本HGH10:15。图3出自苗圃期,见上列《殷墟发掘报告》190页图一四四·8(编号GNT2⑤:105)、9(编号KT3④:13,又见图版四二·11)。图4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殷墟的发现与研究》(科学出版社1994年)392页图二五六·3活帽形骨笄(KT4③:10)。图5见《考古学报》1977年2期《安阳殷墟五号墓的发掘》图版叁伍·3妇好墓伞盖骨笄。图6见《考古学报》1958年3期《一九五五年秋安阳小屯殷墟的发掘》图版肆II·4骨簪、帽(灰坑1:63,坑5:11)。图7见《考古学报》1979年1期《1969-1977年殷墟西区墓葬发掘报告》图版贰拾·2。图八0·8、9骨笄,说明见107页。图8笄帽见上引《考古学报》1979年1期图版拾玖·4。图9见《考古学报》1958年4期《徐州高皇庙遗址清理报告》图版柒·27出自商代地层骨笄,说明见12页。图10平头笄出苗圃期,同图3,见《殷墟发掘报告》190页图一四四·1-6。各种笄又见上列《殷墟的发现与研究》图二五六。图11笄的出土情况见《殷墟的发现与研究》391页图二五五。图12笄图见李济:《笄形八类及其纹饰之演变》附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三十本上,1959年。
[36]陕西周原考古队:《扶风云塘西周骨器制造作坊遗址试掘简报》,《文物》1980年4期33页图一三。全按:“吉”后来从“士”与这种“工”字形笄帽倒立形类似。
[37] 可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殷墟发掘报告》277-278页,文物出版社1987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殷墟的发现与研究》391-393页,科学出版社,1994年。李济:《笄形八类及其纹饰之演变》,《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三十本上,1959年;李济:《由笄形演变所看见的小屯遗址与侯家庄墓葬之时代关系》,见《李济文集》第2卷,307-313页,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石璋如:《殷代头饰举例》,载《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二十八本下634-637页,1957年。李济、石璋如三文又分别见2009年中华书局出版《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论文类编·考古编》1455、1375、1201页。余杰:《商代头饰与发式研究》,郑州大学历史学院2013年5月硕士学位论文。
[38]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墟妇好墓》,文物出版社,1980年。另可参见吴爱琴:《说笄》,《史学月刊》2007年1期。施俊:《论古代玉簪饰的发展演变》,《文物春秋》2013年4期。胡天霞:《中国古代笄的设计表现及其发展》,《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学校》2010年6期。
[39]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云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朱岐祥:《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校释》,东海大学中文系语言文字研究室,2006年印行。姚萱:《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卜辞的初步研究》,首都师大2005年4月博士论文。
[40] 张玉金《甲骨文虚词词典》92-116页(中华书局,1994年。
[41] 有关丁、子的讨论,可参见姚萱论文及所列刘一曼、曹定云、李学勤、裘锡圭、陈剑、朱凤瀚、刘源等学者论文。
[42] 刘桓:《重释金文“摄”字》,《古文字研究》第28辑284-288页,中华书局,2010年。
[43]陈剑《妇好墓“卢方”玉戈刻铭的“联”字与相关问题》,《中国文字》2019 夏季号(总第一期)。谢谢刘钊教授提供信息并发来此文。
[44] 陈剑:《说花园庄东地甲骨卜辞的“丁”——附:释“速”》,原刊《故宫博物院院刊》2004年4期,收入其著《甲骨金文考释论集》,线装书局,2007年,说见该书83、93页。
[45] 时兵:《说花东卜辞中的“厚”》,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2008年1月15日。
[46]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江西新干大洋洲商墓发掘简报》,《文物》1991年10期。彭适凡、刘林:《谈新干商墓出土的神人兽面形玉饰》,《江西文物》1991年3期。参见关善明:《传世玉耳饰名称考释》,见杨柏达主编《传世古玉辨伪与鉴考》,紫禁城出版社,1998年。
[47]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墟的发现与研究》395页,科学出版社1994年
[48]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滕州前掌大墓地》84-87页,文物出版社,2005年
[49]倘若必须读为“圭”,也当是假笄为圭。笄,见母脂部。圭,见母支部。二字读音相近。“圭”是否从“士”意见不一,还有待研究。
[50]《裘锡圭学术文集》第3集7页注13,272页注2,原文《史墙盘铭解释》,载《文物》1978年3期。
方稚松:《谈甲骨文中“妍”字的含义》,《古文字研究》第31辑,中华书局,2016年。
[51]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安阳殷墟五号墓的发掘》,《考古学报》1977年2期。(全按:遗憾图不全,可见发掘报告。玉笄,报告88页;鈴头笄,77页;骨笄490余件,90页;其中有“笄头作伞盖形”,图版叁伍·3)。
(感谢黄锡全教授授权发布)
编辑|李哲儒返回搜狐,查看更多